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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劳动法动了谁?

来源:服装周报 添加人:周燕萍 添加时间:2008-3-28  字体:      

服装中国


      新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刚过去两三个月,有调查显示,70%的企业,特别是民营企业希望修改相关条款。而在此之前,更有知名大企业卷入“劳工门”事件,意图规避新法条款。一部初衷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维护劳资双方合法用工制度,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《劳动合同法》,缘何遭到企业“用脚投票”?  
      新劳动法没有得到尊重,没有被用人单位欢迎,究其原因无非就是成本。相当部分服装企业老板几乎一致地认为,新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实施加大了企业的成本。这是很多企业对新法表示反对的主要原因。实施新法所增加成本包括实施后的管理成本,更主要的则是逃避责任的机会成本,因为如果以前能严格守法的企业,在新法执行后所增加的管理成本不仅不足为道,而且还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契机。而新法对劳动合同中的报酬、保险以及违反处罚等条款更为明确,原来应当承担的责任更难逃避或规避,这才是那些企业恐慌的真正原因。  
      而在笔者看来,这背后则深层折射出了企业对劳动者权利的漠视和缺乏尊重。例如,超时加班、不按规定支付加班报酬、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已是司空见惯。说到底,一直以来中国还是一个“强资本、弱劳工”的社会。有关劳工保护的基本法律规则,即劳动者的劳动报酬、劳动条件、劳动福利及其他如结社、罢工等公民权利在国际上被视为核心劳工标准,而我国劳动法律制度水平、执法力度和客观效果与国际核心劳工标准的差异是非常显著的。因此,“利润侵蚀工资”的现象也就屡见不鲜。  
      一直以来,员工与企业之间地位不对称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因为他们在强势的老板面前根本没有话语权,劳动者显得很无奈。但是法律不能无奈,劳动部门也不能无奈。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保障是劳资关系稳定和谐的基本条件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法律和职能部门必须作为起来,而不是让劳动者在依法维权中感到是“一个人在战斗”。  
      一部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尊重和保护。新法不是过度偏向劳动者,而是对以往劳动者保护不力的一种矫正。企业经营者们,请在忙着创造利润的时候,别忘了尊重《劳动合同法》,尊重劳动者的权利。也只有这样,企业才能走得更高更远。(核心观点 大志山川 执笔 康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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